工作委员会加入流程
1. 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内容包括:
填写《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申请表》,并提交申请单位介绍材料。
2.合作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按照《工作委员会章程)》规定进行资格审核。
3.合作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向无异议的申请单位颁发工作委员会成员证书,证书签发时间即为申请单位正式入盟时间,在下次合作工作委员会会员大会上通报。
4.理事单位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须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申请表》。
(3)提交申请单位在绿色工业领域所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4)提交申请单位所参与的工作委员会活动清单。
(5)秘书处将申请报送理事会。
(6)理事会讨论并决议。理事会通过后,向工作委员会代表大会提请审议,工作委员会代表大会进行最终表决。
(7)审议通过即成为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享受理事单位权利和义务,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向获得工作委员会代表大会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资费的申请单位颁发工作委员会理事单位证书。
5.副理事长单位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须为工作委员会理事会成员单位。
(2)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申请表》。
(3)提交申请单位在绿色工业领域的行业地位、所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4)提交申请单位所参与工作委员会活动清单。
(5)秘书处将申请报送理事会。
(6)理事会讨论并决议。理事会通过后,向工作委员会会员大会提请审议,工作委员会代表大会进行最终表决。
(7)表决通过即成为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向获得工作委员会代表大会同意的申请单位颁发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证书。
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62298